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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写实|长江边的巡回审判 不合法捕鱼者用三层网刺被判刑

来源:欧宝直播APP   发布时间:2025-03-24 19:35:32

  

  12月30日,重庆江津区兰家沱油溪码头江边,跟着法槌敲响,一同损害宝贵、濒危野生动物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子,在停靠在岸边的重庆收留救助中心开庭审理。

  这场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江津区农业乡村委员会举行的“看护长江生态环境”巡回审判暨法治宣扬活动,引来上百人围观。

  “江边上开庭,咱们也来听下,学习一下。”尽管江风瑟瑟,这场巡回审判却招引了众多人前来旁听。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

  捕鱼期间,丁某半途返家,肖某、刘某于次日清晨收网时发现了长江鲟等9条渔获,连网带鱼一同装入背篓中。二人脱离时,被公安民警捕获。

  经江津区农业乡村委确定,三人运用的三层刺网为禁用渔具,捕鱼地址坐落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维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施行全面禁捕。渔获物中,1尾长江鲟归于国家一级重点维护野生动物,2尾岩原鲤归于国家二级重点维护野生动物,导致的生态丢失评价为3.1万余元。

  因为长江鲟在捕捉中被渔网缠伤,它被送到了重庆收留救助中心紧迫救助。6月3日,这尾长江鲟通过救治后,被放归长江。

  庭审中,三人对检方指控的现实均无定见,也表明乐意认罪认罚,期望法庭能对自己从宽处理。

  通过质证、争辩和最终的陈说,合议庭现场评议后,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肖某、刘某犯损害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丁某犯损害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9000元;并没收作案东西及渔获物。

  民事职责方面,三被告被判处需在本辖区长江干流维护区内建立人工鱼巢。其费用与本案生态丢失评价保持一致,依据当时商场行情报价,可建立约1961平方米人工鱼巢。这是江津区人民法院初次在判定中清晰将建立人工鱼巢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职责的承当办法。

  庭审完毕后,重庆环资审判专家库专家、西南大学渔业资源环境研讨中心主任姚维志环绕人工鱼巢向在场大众展开生态环境维护科普讲座。

  姚维志介绍,现阶段,对鱼类资源的维护比较有用的办法主要是进行增殖放流,还有便是对鱼类的休息地或休息生境的维护,削减江里挖沙采石等。关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不去江里从事违法捕捉,最好仍是不要在长江里边乱扔废物,管住自己的嘴不吃野生鱼类等。

  “禁渔这些年,长江里的鱼多了,鱼儿也大了许多,江里的水质都渐渐的变好了。”市民王婆婆称,每到鱼儿产卵时节,自己都会提示家里人和亲属和朋友,不要到江边去垂钓,遇上维护鱼类,更不能带走食用,要将它们放归江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姜玲表明,这次到长江边,也是鱼类维护区的现场进行巡回审理,期望可以对居住在邻近的大众进行一次普法宣扬,从庭审事例中汲取这次的经验,起到警示教育效果,可以自觉遵守长江禁渔的相关规定,一起维护好长江的生态环境。

  现场,为逐渐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大众自觉不合法捕捉行为,江津区农业乡村委现场安排而且展开禁用渔具会集毁掉活动,将此前收缴的可视化锚鱼竿等违规禁用渔具当场毁掉,并向大众发放禁渔宣扬材料,遍及有关禁用渔具、禁渔区域、禁渔时刻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江津区人民法院秉承“专业化审判+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第三方管理等多样化职责承当办法,先后建成生态司法维护基地8个,施行增殖放流1000万余尾,参加建筑人工鱼巢6.8万平方米,打造的重庆收留救助中心船已救助各种鱼类1万余尾,坚持用司法力气织密长江“维护网”,看护长江上游的一江碧波、两岸青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违背维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许运用禁用的东西、办法捕捉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罚金。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不合法猎捕、杀戮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不合法猎捕、杀戮国家重点维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许不合法收买、运送、出售国家重点维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很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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